班前会安全交底记录:按交底清单逐项确认(危险因素 / 防范措施 / 应急措施 / 劳保用品 / 操作规程),作业人员逐一登记签字。
交底记录保存留痕,作为教育与告知义务的履行证据。
| # | 姓名 | 岗位 | 签字确认(打印后手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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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负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等职责。
※ 班前会是落实第44条"如实告知"义务的常用载体。本工具的交底清单为通用模板,企业应根据作业场所和岗位实际增减;交底记录(含人员签字)建议归档保存备查。本工具结果仅用于企业内部合规自查,不作为监管验收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