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岗位危害辨识与评估结果配备个体防护装备(PPE)并登记管理:9 类装备分类、发放与更换周期提醒、配备管理制度要素自检。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劳务派遣工、临时聘用人员、实习生及外来人员同等覆盖。
| # | 岗位/工种 | 危害因素(辨识) | 防护分类 | 防护装备 | 数量 | 发放日期 | 更换/有效期 | 状态 | 删 |
|---|
GB 39800.1-2020 第5.1.1条: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个体防护装备管理制度,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并应建立健全个体防护装备管理档案。请逐项勾选本单位已覆盖的要素:
个体防护装备按防护部位分为9类(附录A.2)。下表为常见装备及其产品标准号,供填写时参考;完整清单以 GB 39800.1-2020 表1及对应行业配备标准(GB 39800.2~.14)为准。
| 防护分类 | 编号 | 常用装备 | 类别编号 | 产品标准 |
|---|---|---|---|---|
| 头部防护 | TB | 安全帽 | TB-01 | GB 2811 |
| 眼面防护 | YM | 焊接面罩 / 防冲击眼护具 | YM-01 | GB/T 3609.1 / GB 14866 |
| 听力防护 | TL | 耳塞 / 耳罩 | TL-01 / TL-02 | GB 31422.1 / GB 31422.2 |
| 呼吸防护 | HX | 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防尘口罩) | HX-01 | GB 2626 |
| 防护服装 | FZ | 阻燃服 / 防静电服 | FZ-01 / FZ-02 | GB 8965.1 / GB 12014 |
| 手部防护 | SF | 焊工防护手套 / 机械危害防护手套 | SF-07 / SF-08 | AQ 6103 / GB 24541 |
| 足部防护 | ZB | 安全鞋 | ZB-01 | GB 21148 |
| 坠落防护 | ZL | 安全带 | ZL-01 | GB 6095 |
| 其他防护 | QT | — | — | — |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
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个人提供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督促、指导劳动者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不得发放钱物替代发放职业病防护用品。用人单位应当对职业病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确保防护用品有效,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或者已经失效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规定了配备原则(第3章:作业场所存在职业性危害因素和危害风险时应配备符合国标/行标的装备;与作业环境、危害程度相适应、与作业人员相适合且不产生额外风险;兼顾舒适性;多装备考虑兼容性;劳务派遣工、临时聘用人员、实习生及外来人员同等覆盖;行业配备标准优先)、配备程序(第4章:危害因素辨识评估→装备选择)及配备管理(第5章:制度应至少包含采购、验收、保管、选择、发放、使用、报废、培训等内容并建立管理档案;入库前进货验收;追踪溯源标识;判废和更换;培训与使用)。
※ 以上法条与标准为节选表述,完整条文以国家正式发布的文本为准。GB 39800.1 目前已有修订征求意见稿(拟增加采购/发放/培训/使用专节、删除追踪溯源条款),本工具按现行 2020 版编写,正式修订发布后请及时更新。本工具结果仅用于企业内部合规自查,不作为监管验收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