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会议登记 → 班组安全活动记录 → 月度统计与台账导出。
依据《安全生产法》第25条、GB/T 33000-2025 人员管理要素。
| # | 类型 | 日期 | 主持人 | 参加人员 | 主要内容/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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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活动记录为安全管理档案组成部分,建议结合培训档案、隐患排查记录一并归档;数据仅存于浏览器本地。
班组每班作业前开展班前会(风险告知、任务交底、个体防护检查),并定期开展班组安全活动(学习事故案例、操作规程演练、隐患随手拍等),活动记录留档。具体频次与形式企业结合标准化管理体系与自身实际确定。
企业层面一般每月或每季度召开安全例会,传达部署安全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频次按企业制度确定。
例会与班组活动内容可纳入安全教育培训体系,形成"培训有计划、活动有记录、效果有考核"的闭环(衔接 GB/T 33000-2025 人员管理要素与《安全生产法》第25条教育培训职责)。
※ 法律法规未对"安全例会/班组安全活动"的固定频次作统一强制规定,以上为行业通行实践建议;企业应结合自身规模、行业特点与标准化建设要求确定并制度化。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组织或者参与拟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如实记录等职责。(第28条进一步要求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
将人员管理(含教育培训、能力意识、行为管理)作为标准化体系一级要素,要求企业建立教育培训计划、档案与效果评价机制;安全例会与班组活动可作为教育培训与风险沟通的重要载体纳入该要素管理。
※ 以上法规与标准文本以国家正式发布的最新版本为准。本工具结果仅用于企业内部合规自查与档案管理,不作为监管验收依据。